同创造的,应该说这三者缺一不可。各级政府作为“用税人”,不仅要依法用好税,更要做遵守税法的模范,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违法必须追究责任,问题严重的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去年5月,省地税局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中查处了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件。某市政府自1997年以来,以企业为公益事业做出贡献为由,多次下发专题会议纪要,免征该企业地方各税2400多万元,应该说问题比较严重,也比较突出。省政府对此案十分关注,责成有关部门作出了严肃处理。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在一些领导干部的头脑中,税法观念和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比较淡薄。推进依法治税,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依法治税,既不能无视税法片面追求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乱开减免税口子,也不能不顾税源的实际情况,片面地为了平衡政府收支,随意追加计划。要切实保障税务机关独立行使税收执法权,帮助解决税收执法中的难题。司法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依法治税,及时查处移送的案件。其他各有关部门既要从大局出发,密切配合税收执法,更要从法律的角度搞好协税护税。去年出台的新的征管法已经明确了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相关部门要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税务协作法制化的途径和方法,形成依法治税的工作合力。税务部门要主动汇报,沟通信息,积极取得支持和配合。
四是增强全民依法纳税意识。近几年,全省各地在改善税收环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就目前而言,公民税收法治意识仍很淡薄。相当一部分纳税人,千方百计少交税、不交税,偷逃骗税,甚至有的采取暴力手段抗税,税务人员在执法中被打伤致残的事件也时有发生。而且,社会上对待偷抗骗税也没有像对待其它犯罪行为那样,引起公愤,形成舆论谴责。公民的纳税意识是依法治税的重要基础,提高公民的税法意识,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宣传对象上,不仅要继续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而且要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的宣传,扩大宣传面;在宣传内容上,不仅要宣传纳税人的义务,而且要宣传纳税人的权利,增强宣传的渗透力;在宣传形式上,不仅要搞好正面典型的宣传,而且要对反面典型进行公开曝光,增强宣传的震慑力和感染力,提高全民依法纳税意识,促进良好税收环境的形成。
依法治税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要把它作为一个战略目标坚持不懈地抓好,
并讲求实效。要把增强全民的纳税意识和税收的实际工作以及人们的现实生活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纳税人的纳税责任感和光荣感。另外,税收的宣传教育要前移,从娃娃开始,从孩子开始,接受纳税意识教育。这是一种法治观念,是一个基本素质问题,是一个文明程度问题,对于整个国家的法制建设和现代化建设都是重要的。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