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和行风建设,提高城市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自2009年始按照市委统一部署,以“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着眼点,启动了 “基层组织服务年”活动。系统各级党组织从增强服务意识和转变工作作风入手,深入开展“三创一落实”和“学习型、服务型”机关(单位)创建活动,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增强了主动为基层服务,为工作对象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事业服务的意识。三是积极开展新农区对口帮扶,包联共建,扶危救困工作。连续五年资助新农区对口帮扶对象——海南区巴音陶亥乡红墩村,累计帮扶基金25万元落实致富项目,使该村居民生活有了较为明显的改善。投入3万元对包联共建单位——乌达区五虎山街道办事处文化社区党支部社区活动室进行了扩建。继续开展 “金秋助学”、“送温暖”、“献爱心”等帮扶活动,做好因病致困职工、特困女职工等生活救助、大病救助等工作。为系统3名职工,建设行业5名职工子女申请了“金秋助学”资金;对系统38名因病致困,因病返贫的职工进行帮扶,发放慰问款物35200元;积极参加“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共捐款31510元;多方筹集资金,为建设行业76名特困职工进行帮扶,补助27100元。今年5.12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后,建委党委在第一时间发出倡议,系统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响应,广大党员自发踊跃缴纳特殊党费共计51955元。
(二)落实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1.继续深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以落实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实施办法》(乌党办发〔2009〕44号)等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党建工作制度,编制了《市建委先进性教育长效制度汇编》,使先进性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确定下来,为推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经常性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
2. 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一是各基层党组织着力提高领导班子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执政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在意识形态上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金钱观,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以班子团结和谐带动干部队伍和谐、党内和谐、系统和谐。二是在党员中继续加强了艰苦奋斗光荣传统的教育,教育党员自觉防止和纠正奢侈浪费、脱离群众、华而不实和主观片面等各种不良现象,端正作风、净化单位风气,为实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三是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要求,重点做好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期间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利用“三会一课”,组织系统党员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加强了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端正党风政风
1.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2009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了执法监察室,具体对系统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围绕依法行政、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展开执法监察,结合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了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房地产开发及其他经营性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围绕“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围绕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管理,加强了对机关科室、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运用权力、履行职责和执法程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同时,加强了对系统各单位工作效能的督促监察,提高了系统依法行政能力。
2.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通过深入宣传《乌海市委关于建立健全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