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若干意见》(政发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规划实施切实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的通知》(政办发号)文件精神和《市畜牧业产业布局和建设规划》(政办发号)内容要求,为加快发展我区现代畜牧业,切实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特通知如下:
一、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切实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
我区畜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肉、蛋、奶协调发展,区内以稳定、提高、拓展产业链为主,着力提升畜牧业科技应用水平;全面实施外拓战略,在市外建立稳固的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保障市场有效供应。各镇乡(街道)必须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市场有效供给的高度来认识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加强对发展现代畜牧业的领导,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
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指标是:至年,肉、蛋、奶自给率分别达到42%、36%和30%;年出栏生猪37万头,年出栏肉禽250万羽,存栏蛋禽100万羽,奶牛存栏1800头。其中,在市外建立的畜产品生产基地的70%生产能力可以计入目标任务。
结合我区实际,由于邱隘镇和下应、中河、钟公庙、首南、石碶等五个街道地处新城区,属禁养区域,不再下达目标任务。其余各镇(乡)应根据上述目标任务,按照畜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对辖区内的畜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空间进行科学分析、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充分挖掘现有畜禽养殖场生产潜力、不断提高畜产品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着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和个人到市外建立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努力完成畜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具体详见附件1)。
二、统筹安排、分批实施,认真落实畜牧业发展规划
在巩固现阶段畜牧业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较为严格的环境政策。按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的要求,今后几年,在适宜养殖区,重点支持以提高畜牧业科技应用水平为主要内容的畜牧业种子种苗和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环境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在总量控制、不影响环境的前提下,支持有条件的镇乡适度发展农牧结合的生态畜牧业,创出一条循环农业之路,打出绿色有机畜产品品牌;支持现有规模牧场和畜牧小区扩建项目,努力提升我区畜牧业现代化水平。计划重点建设存栏600头基础母猪的国家级原种猪场1家;新增存栏种公猪100头的猪人工授精中心1家;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全部得到改造和提升,全区年出栏商品猪稳定在18—20万头。我区“-年畜牧项目实施计划”详见附件2。
三、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不断促进畜牧业持续发展
(一)统筹区域发展,建立畜牧业发展统筹资金。为促进落实畜牧业发展规划,提高畜产品生产能力,在不减少原有畜牧业发展和动物防疫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300万元,设立区畜牧业统筹资金,实行滚动使用。统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生态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上级项目和政策的资金配套;对主要畜产品自给率高或在发展现代畜牧业上有突出贡献的镇乡给予奖励。
(二)坚定不移地实施畜牧业“走出去”战略,在市外建立稳固的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到年,在市外建立商品猪生产基地的生产规模要达到年出栏27万头,各镇乡在市外发展的畜牧基地,可按认定规模的70%抵充任务,区农林局负责市外商品猪基地的认定工作,并签订返销协议,并根据其建设规模、能繁母猪存栏数量和实际生产能力,分期分批列入市、区二级产业化基地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市外商品猪基地认定办法由区农林局另行制定。如遇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