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前,各乡镇政府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对所管辖的小型水库逐座进行年度安全检查,逐库填写《水库安全检查表》,提出书面检查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对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水库要限期处理,并将处理方案和处理结果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二)强化安全意识,严格运行管理。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汛前根据各乡镇政府报告,对水库作出年度检查结论,并根据水库的安全程度分别提出“同意水库正常运行”、“降低水位运行”、“禁止蓄水运行”的结论性意见。各水库管理单位及管理人员要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按管理权限报批和监督实施防洪预案。县防汛指挥部每年汛前应对有防洪任务的小型水库组织编制防洪预案,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三)加强水库工程巡查和维修养护。水库管理单位专职管理人员、技术责任人应经常做好对建筑物各部位、闸门及启闭机械、动力设备、交通及通讯设备、观测设施、水流形态和库区岸坡等进行现场巡查、观测和维修养护工作,保持各种设施的完好。与此同时,建立、健全、完善水库的技术档案。
四、认真组织实施,加快除险加固
(一)按照“突出重点,确保安全,兼顾效益”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和水库管理人员(业主)应高度重视和做好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对本辖区的小型水库进行分类排队,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进行除险加固。
(二)要充分抓住国家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的有利时机,争取项目,广筹资金,切实把全县小型水库安全隐患问题解决好。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和水库管理单位应积极多渠道筹集水库除险加固配套资金。对水库除险加固自筹资金、投工投劳积极性高的,优先安排列入省、市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资金补助计划,加快推进除险加固步伐。
五、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
(一)小型水库管理人员聘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水库管理人员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考核,竞聘上岗,择优聘用。
1、竞聘上岗的原则。通过竞聘上岗,签订聘用合同来明确单位与被聘用者的责、权、利,建立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新型人事关系。
2、竞聘上岗的范围和条件。(1)竞聘上岗的范围,小(一)型水库原则上优先现有正式职工,小(二)型水库优先现有的临时管理人员或曾从事水库管理工作;(2)竞聘上岗的条件。一是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观念强,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有一定的业务工作能力和协调能力,作风正派,勤政廉洁;二是身心健康。
3、竞聘上岗的方法与步骤。(1)宣传动员。由各乡镇组织辖区内水库管理人员召开大会进行广泛动员。(2)报名和资格审定。符合竞聘上岗条件者,自愿报名,书面申请。县水利局和各相关乡镇根据竞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参与竞聘上岗的人员名单。(3)竞聘上岗和年度考核由相关乡镇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进行。对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服从安排、不服从调度、不遵纪守法的,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相关乡镇可立即解除聘用合同。
(四)小型水库管理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取得《全国小型水库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五)有关部门要按照水利部颁发的《小型水库管理岗位培训考核及颁发培训合格证书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