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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奖励办法。
新闻类:(1)在《人民日报》头版上稿每条奖励8000元,其他版面千字以上稿件,每条奖励5000元,千字以下稿件每条奖励2000元,《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头版上稿每条奖励5000元,其他版面千字以上稿件,每条奖励3000元,千字以下稿件每条奖励1000元,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上稿每条奖励7000元,其他新闻栏目每条奖励4000元。(2)《日报》头版头条每篇奖励3000元,头版上稿每篇奖励800元,其他版面上稿每篇奖励200元,达到1200字以上的稿件每篇奖励800元;在《新闻联播》上稿每条奖励1000元。(3)《日报》头版头条每篇奖励600元,一版要闻每篇奖励200元,其他版面与稿酬同等奖励,达到1200字以上的稿件每篇奖励300元;在《新闻联播》上稿每条奖励50元。完成规定任务120分钟以外,每条奖励100元。(4)在中国政府网、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上稿每条奖励500元,在红网、在线上稿每条奖励100元,在新闻网、尚一网上稿每条奖励50元(转载稿件不记奖)。
信息类:(1)被中宣部舆情信息调研刊物采用的稿件,属单篇采用的调研类稿件每篇奖励5000元,属单篇采用的舆情信息类稿件每篇奖励4000元;属综合采用的调研类稿件每篇奖励3000元,属综合采用的舆情信息类稿件每篇奖励2000元;在中宣部其他相关刊物发表的稿件,属单篇采用的每篇奖励3000元,属综合采用的每篇奖励1000元。(2)被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调研刊物采用的稿件,属单篇采用的调研类稿件每篇奖励2000元,属单篇采用的舆情信息类稿件每篇奖励1500元,属综合采用的舆情信息类稿件每篇奖励500元。在省委宣传部其他相关刊物(《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专辑》、《对外通讯》、《宣传工作》、《新湘评论》)发表的稿件,单篇上稿每篇奖励1000元,属综合采用的稿件每篇奖励300元。(3)被市委宣传部《宣传》、《新闻阅评简报》单独采用的调研类稿件每篇奖励300元,单独采用的信息类稿件每篇奖励200元。(4)在中宣部舆情信息刊物和其他相关刊物上稿,有中央或中宣部领导批示的每篇加奖1000元。在省委宣传部舆情信息刊物上稿,有省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加奖500元,多次批示的稿件取高层次一次性加奖。(5)被中宣部评为“好信息”、年度优秀信息、部刊优稿、调研优稿的稿件,每篇加奖1500元;被省委宣传部评为年度舆情信息调研优稿的稿件,每篇加奖800元。
此考核奖励办法从年1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