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招录8名本科医学生和8名专科医学生。(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完成时间:年8月底前)
26、继续落实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生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农村服务一年以上的政策。(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七)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主要工作目标有3项
27、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同步,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推动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综合改革,实施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28、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29、继续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八)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经费保障机制,主要工作目标有2项
30、出台并落实《市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的暂行规定》,加强收支核定,加快资金拨付,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保障其正常运行。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31、逐步健全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政府补助机制,落实市财政对乡村医生每人每年300元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和省财政对一般卫生院所在乡镇的乡村医生每人每年1200元补助,对中心卫生院所在乡镇的乡村医生每人每年1800元补助的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九)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主要工作目标有2项
32、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落实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40%以上,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20%以上。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并与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将参合农民门诊就诊及住院信息写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33、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办法,提高服务的效率和效益。(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十)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工作目标有7项
34、继续实施“光明·微笑”工程,建立“光明·微笑”工程长效机制,为全市所有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免费手术治疗。(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完成时间:年12月底前)
35、6月底前完成2万名8-15岁儿童第三剂乙肝疫苗免费接种。(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完成时间:年6月底前)
36、对1.16万名农村育龄妇女在孕前三个月和孕早期三个月免费补服叶酸。(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完成时间:年12前)
37、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