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规划工作的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规划
家宝总理指出:“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广泛领域。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蓝图,是管理城市和乡村建设的重要依据”,“城乡规划搞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城市总体功能能否有效发挥,关系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能否协调发展” 。春城书记在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会议上也指出:“城乡规划是城乡科学发展的基础。抓住了城乡规划和规划实施以及规划的监督检查,就抓住了龙头和基础,工作就可以事半功倍” 。国务院有关文件对规划定位作了新的明确,即:城乡规划是城乡发展与建设的基本依据,是调控各项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领导们的重要论述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表述都阐明了规划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最近,有香港经济学家对企业总部选址因素进行了调查研究,当中列举了三个因素,一是接近中央决策机构,二是营商环境和基础设施,三是优惠政策。调查结果如下:在北京,选择接近中央决策机构的企业占37%,选择营商环境和基础设施的企业占46%,选择优惠政策的企业占17%;在上海,选择接近中央决策机构的企业占11%,选择营商环境和基础设施的企业占73%,选择优惠政策的企业占16%;在广州,选择接近中央决策机构的企业占15%,选择营商环境和基础设施的企业占76%,选择优惠政策的企业占9%。除了对不同地区的企业进行调查外,他们还在服务业和制造业中选择了7个行业进行调查,调查显示,选择接近中央决策机构的企业占29%,选择营商环境和基础设施的企业占54%,选择优惠政策的企业占17%。上述结果表明,影响企业总部选址的因素主要决定于营商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的好坏。对我区而言,区委、区政府提出了要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新经济形态中的总部经济的发展思路,要实现这个思路,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必不可少,而这些都需要建立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之上。因此,区级各部门、各街道要高度重视规划,在工作中切实养成关心规划、重视规划、支持规划和照规划办事的良好工作习惯,用规划指导工作,以规划促进产业发展,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科学编制规划
关于规划编制问题,各部门、各街道一定要破除传统的、惯性的思维,规划决不仅仅是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事,更不仅仅是规划编制单位的事,它是各级党委、政府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区委的要求,区第五次党代会和区人代会确立了“建设经济发达、人民富裕、环境优美、和谐文明的中心城区”的宏伟目标和“以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为核心,强化良好环境的吸引力、总部经济的吸纳力、城市精品的辐射力三大举措,重点发展第三产业中的现代服务业、新经济形态中的总部经济两大业态,集中建设东大街沿线中央商务区、春熙路现代化中心商贸区、‘三圣花乡’乡村旅游产业聚集区和东部副中心起步区四大区域,着力在跨区域合作、经济结构调整、和谐社区建设、创意锦江建设和综合竞争实力上实现五大突破”的核心发展战略。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我们进行科学规划,通过规划这个抓手来找到实现目标的途径。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全市总体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框架下,加快推进我区各层次、各专业规划编制进程。编制中要结合市级部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着重对我区重点功能地区规划和重点功能产业规划进行及时修订、完善、优化,同时整合和细化经济、社会、环境、人口、交通布局、城区地下空间开发等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