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各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现将《县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请结合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急性呼吸道污染病。为维护儿童健康。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提出了消除麻疹目标,中国政府对消除麻疹行动目标做出了庄严许诺,国家卫生部制订了全国20062012年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全国范围内认真组织实施。为切实做好我县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通知》政办明电〔2009〕3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免疫时间
年月25日至月10日。
二、强化免疫范围及对象
1.强化免疫范围。全县22个乡(镇)
2.强化免疫对象。22个乡(镇)所有8月龄至14岁(未满15周岁)儿童。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一律接种麻疹疫苗。
三、强化免疫目标任务
所有8月龄至14岁(未满15周岁)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达100%包括常住儿童和流动儿童)
四、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县长助理、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候选人任组长。县卫生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疾控中心主任、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麻疹强化免疫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及时布置强化免疫工作。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负责协调解决强化免疫活动中存在问题。
辖区内医院妇产科和儿科、流动人口居住地、农贸市场、客运站必需设立临时接种点)负责麻疹疫苗的贮存、管理、分配及疫苗接种登记表、调查表、宣传资料的分发;负责所有参与强化免疫活动人员的培训;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的技术指导;负责组织人员对强化免疫活动进行督导;负责快速接种率的评估;负责强化免疫活动统计报表及资料的汇总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确定麻疹疫苗接种点的数量及位置(除计划免疫门诊外。
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在校儿童的麻苗强化免疫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及托幼机构(包括民办的幼儿园、托儿所)开展强化免疫的宣传教育;负责在校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工作;负责学校临时接种点的组织和秩序维护。
加强经费监管,县财政局:负责安排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县药监局:负责麻疹疫苗质量和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县广播局: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公安局: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强化免疫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负责本辖区非在校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负责应接种儿童的通知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强化免疫活动中存在问题。
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免疫接种工作;负责对临时接种点的强化免疫疫苗、注射器、表格等物资的分发工作;负责强化免疫资料收集、统计、上报工作。
村卫生室:负责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和应种儿童的通知工作;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免疫接种工作;负责本村麻疹疫苗强化免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