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胆实践,不时探索,勇于创新,全市综治工作的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但人民群众对综治工作的满意度依然不高 如何推进综治工作上新台阶,提升人民群众的平安感,使我工作得到人民群众认可,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仍然是全市政法综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紧扣综治严打整治环节。
一)要突出重点。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办事处)和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全社会形成“严打”高压态势。要持续开展“打黑除恶”打击“两抢一盗”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方式更为有效就采用什么方式,坚决遏制各类刑事犯罪的多发势头。对危害国家平安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平安感的多发性犯罪必需从严打击,决不手软。
二)要重点整治。藏着掖着,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正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行动,切实扭转治安落后面貌。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和突出治安问题,要实行挂牌整治。同时,要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重点工程推进到哪里,综合整治就开展到哪里。
三)要强化措施。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落实社区民警,真正做到社区民警80%的工作时间在社区;要实行多警联动,对城区主要街道和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巡逻防控。城区三个街道要组织专职治安巡逻队、社区警务室和临街单位,重要时段对社区小街小巷实行联防严治。城区各机关单位要严格依照国务院公布的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捍卫条例》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以门卫、楼栋长为主体的护院队,对单位内部治安实行自防自治。
二、紧扣综治基层基础环节。
一)要完善和规范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建设。全市各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建设整齐不齐,发展不平衡,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安、司法、民政、劳动保证、信访、法院等资源和力量,要一并纳入乡镇、街道综治维稳中心,统一组织协调。
二)要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委、综治办建设。各乡镇、街道综治委主任要明确由党委书记担任。综治委下设办公室,由分管综治副职任综治办主任,设专职副主任1名,配备3名以上专职干部从事综治维稳工作,辖区派出所、司法所、法庭、安监站以及辖区内重要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为综治委成员单位。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综治办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问题,将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明确为副科级实职领导岗位。
三)要加强市综治办建设。市综治办作为全市综治工作的协调指导机构,权小责大,人少工作量大,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加强市综治办建设已刻不容缓。
三、紧扣综治责任追究环节。
一)要严格综治考核考评。要严格执行《年度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方法》对列出的11类情形实行“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并实行月考核、半年和年终考评相结合。
二)要严格落实综治责任制。要严格落实《市级领导综治维稳工作联点包创责任制》将市级领导政绩与联系点的综治工作实行捆绑考核;各乡镇、街道要与辖区单位、村、社区、组。将保一方平安的责任逐级细化分解,使各级领导干部人人肩上有担子。
三)要严格兑现综治奖惩。要严格依照综治考核考评的结果兑现奖惩措施。实行“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对表现优秀的给予褒扬。
四、紧扣综治群众满意环节。
一)要在认识上重视民生。要把社会治安作为民生第一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