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要坚持落实“院坝联防”、“山湾联防”、“十户联防”等措施,完善乡镇、村、社、户四级治安防范,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继续坚持联防、联治、联控、联管、联调、联打、联建等“六联并举”的边际协作的工作方法,加强市内、市外区县、乡镇、村社和部门之间四个层次边际协作防范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共同打击、预防犯罪的长效机制。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切实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各区县、企业组织治安信息员队伍,组建综治协会、组织义务巡逻等做法,都是发动群众参与的有效形式,要认真总结和大力推广。要进一步加快“攀枝花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综合平台建设,将关系国计民生的治安消防、生产安全、卫生急救、道路交通、抢险救灾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调度集成在一个管理体系中,实现统一接警、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快速反应。
(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执政能力的水平,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防止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矛盾纠纷。要着力健全和完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各级、各部门都要坚持定期排查制度,及时掌握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矛盾纠纷,促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乡镇、街道要建立党政领导负责,综治委组织协调,司法所、调委会、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信访部门等有关部门力量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最大限度地把基层力量整合起来,把各种职能手段综合起来,提高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此项工作要作为平安创建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总之,要结合实际,把企业改制、环境污染、重点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拆迁补偿、移民搬迁等工作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和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作为重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使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或激化为群体性事件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三)强化打击整治,解决突出治安问题。从1至9月的全市治安形势来看,仍然较为严峻。刑事案件总体保持平稳,爆炸、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刑事案件上升,“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居高不下,值得引起高度警惕。打击刑事犯罪始终是平安创建的基本任务,也是衡量平安创建成效最直观的指标。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进一步完善“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把打击锋芒对准那些社会危害大、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绝不让其形成气候。精心组织开展好打击“两抢一盗”等专项斗争,坚决遏制多发性侵财案件上升的势头。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各区县、大企业要定期组织治安“拉网式”排查,针对对排查出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一进行分析,找准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的根源,按照定领导、定部门、定人员、定责任、定解决时限的“五定”办法,层层落实工作措施,限期改变面貌。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劝返外来“三无”闲散人员专项行动,确保外来“三无”闲散人员不在我市长期滞留、成规模聚集,巩固集中整治斗争成果,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教育和管理,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这是平安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的根本性措施。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教育和管理的有效办法。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全民的道德素养和法制意识。加强进城务工农民、城镇待业青年、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和转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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