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产品质量不达标不放过、处罚教育不到位不放过、质量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四个一律”,即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不合格食品一律不准出厂销售,查实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一律严惩、曝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要积极探索市场准入、抽查及后续监管、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等方面工作。专项整治行动要与猪肉粮油等副食品价格调控工作结合起来。要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特别是要严防借价格上涨之机以次充好和销售病死猪肉、禽类及其制品等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行为。
三、切实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举措,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这次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解决当前产品质量特别是食品安全方面突出问题的特殊战斗,必须切实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举措,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要成立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行动方案。要进一步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
二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要大力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要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的产品安全意识;要加大对伪劣产品和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要以黑名单的形式向社会曝光;要大力宣传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要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努力营造专项整治行动强大的舆论压力和全社会关心、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抽调机关干部,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组,下基层、进企业,现场指导整治工作,开展拉网式检查,严格验收,坚决防止以罚代法和敷衍了事、走过场行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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