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述公式计算综合成绩的排名,并确定选拔职位3: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遇有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先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
(5)在面试过程中,由纪委、监察部门、公证处对面试情况进行监督。
5、组织考察
考察在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群众公认程度等。
6、决定任用
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提请市委常委会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市委常委会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对市委决定任用的干部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反映问题或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说明本人所在单位及姓名。公示结束后,对在公示期限内没有反映或有反映但缺乏事实依据的,按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群众有反映,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核实的,待核实后,视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办理任职手续;经调查核实确有问题、不宜提拔使用的,取消其任职资格,由有关部门处理。
对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用的人选,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算职龄)。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工作的,提出免职意见。免职人员按公开选拔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不再保留相应待遇。任职后,发现在招考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任职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委成立市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宋同志任组长,王同志、张同志任副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一名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考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张同志担任,负责承担具体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