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环节计税价格核定办法,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地产评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府办106号)和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推广方案的通知》(琼财税1838号)等要求,为做好我市开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为契机,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应用估价技术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环节计税价格的管理,规范二手房交易纳税申报行为,堵塞房地产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漏洞。通过开发房地产交易价格评税软件,建立房地产交易价格核定应用功能,将其应用于实际征管工作中核定计税价格,用核定结果与纳税人申报价格相比较,按照就高原则确定计税价格,征收交易环节各项税收。在核定功能的应用过程中,通过定期评测核定效果,及时调整基准价格和价格影响因素修正系数,调整完善评税软件。同时切实做好房地产评税的技术革新准备、基础数据积累和人才培养工作。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市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外部联络、组织推动工作,制定评税方案,实施项目管理,落实评税小组职责分工及督查督办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指导评税业务等。
(二)成立实施小组。
实施小组由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组成。实施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主要职责为提出具体评税操作方案,应用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并负责具体实施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合法原则。房地产评税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税所依据的数据和资料必须合法有效,评税的方法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公平原则。房地产评税的标准、评税的时点要一致,评税的结果要客观公正。
(三)务实原则。房地产评税工作要始终立足万宁实际,既注重科学系统又注重严谨规范;既体现万宁特色又注重广泛的实用性;既能满足房地产税改革要求,又能满足当前加强房地产税征管工作的需要。
四、具体工作方法
(一)构建完整的信息平台。
1.数据采集。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负责定期收集市房屋建安工程造价的标准值和房屋的坐落地址、小区名称、房屋类别、建筑结构、房屋总层数、房屋所在层数、建筑面积、房型、建成时间、交易时间、交易类型、交易价格等指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收集房屋朝向、面临景观、是否靠海、有无电梯、建筑密度、绿化率和容积率等指标;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定期收集土地基准地价和地价指数信息。各部门所采集数据应完整及时地提供给地税部门,市地税局从纳税人申报资料获取税源信息,并采取外包方式组织税源普查等方法获取房地产的其他基础数据。
2.资料审核。根据土地基准地价和房屋建安造价标准,以及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平均收入、成本和费用等指标,从客观、准确、完整的原则出发,在评税专家顾问组的指导下,对采集的数据资料进行认真审核,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与逻辑性。
3.信息录入。集中组织人员采取一边录入、一边再次审核的办法,以确保数据的准确和全面。构建完整有效的数据平台,将录入信息与各部门共享,形成对房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