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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制度不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员工不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素质的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
五)对公众聚集场所营业期间违法使用、燃放烟花爆竹的要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
六)对有发生火灾事故隐患且拒不改正的公众聚集场所。采取责令其暂时停产、停业的紧急措施,对据不执行者,公安部门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拘留。
七)政府主管部门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并追究失职责任。
五、专项整治的时间安排
按照组织部署、集中整治、总结汇报三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部署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根据本系统、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将方案于月日前上报市整治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依据《方案》中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统计分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逐一登记造册,各部门统计表和登记表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市整治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公安消防机构、各公安派出所要认真落实“错时”工作制,加强对夜间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单位难以自行完成整改的要挂牌督办,确保按期消除隐患;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随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单位或者场所,要立即停止使用。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对排查的每处公众聚集场所均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存档备查。
四)检查验收各职能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制定措施,并加以整改,各部门总结请于月日前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报市整治办公室。以迎接省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
六、专项整治的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全国“两会”博鳌亚洲论坛年年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做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坚决克服畏难和厌烦情绪,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对五类场所排查不严、不细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发生火灾的五类单位,依法追究负责牵头组织检查的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二)要强化管理。进一步推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通过采取广泛宣传,组织各公众聚集场所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促使其树立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提高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其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三)要广泛宣传。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实施跟踪报道,借助媒体曝光,促进整改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