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发〔 〕10号)努力构建网吧管理长效机制,创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全国《方案》要求,通过试点工作,市形成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条块结合与以块为主、日常巡查与技术监管、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网吧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网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全国网吧管理工作创造经验,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修改工作提供实践依据。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属地管理
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责任制,县(市)区政府要将网吧管理纳入地方政府的目标管理内容,纳入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管理责任,实行“首办负责制”即在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中,落实首办部门、首办人的责任,将审批、监管落实到人。严格责任追究制,确保政令畅通。对出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违法审批、监管不力、处罚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或为违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县(市)区年度内网吧市场中出现恶性事件、或被省以上媒体两次以上曝光情况属实的违法事件,取消该县(市)区相关部门年终评先资格。
市和县(市)区财政部门要保证网吧管理试点工作所需的专项经费,并将日常经费、计算机监管体系建设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加强日常执法,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按照《条例》中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沟通,健全制度。
文化部门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坚持严管重罚。各县(市)区文化部门对辖区内每家网吧的日常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检查结果要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检查者与被检查者均需在记录上签字。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或一次接纳2名以上未成年人的网吧,要责令停业整顿,时间不得少于15天,并处以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对于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或一次接纳5名以上未成年人的网吧,要坚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处以15000元罚款,当事人5年内不得申请开办网吧。同时及时抄告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每次被处罚的场所名单须在市文化市场网上进行公布。
工商部门要加大取缔黑网吧的力度,对黑网吧坚持露头就打,坚决不留死角。要加大对利用电脑培训、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查处力度。文化部门要把发现的黑网吧名单及时抄送工商部门,工商部门查处后要向文化部门反馈情况。
电信管理机构要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网吧、被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及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者的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对逾期未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商,必须要求申请接入者提供相关批准手续,方可提供接入服务。如对无手续经营性网吧提供接入服务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