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寝室突发性事件工作方案
有关人员在获知地震、空袭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要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助工作。
3、恶性事故、突发性疾病
当宿舍内发生恶性事故、突发性疾病,有人员伤亡时,寝室长、同宿舍同学、宿舍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学生宿舍管理员和宿管科、学生管理科、学生所在系部、医务室及学生宿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生所在系部根据情况将受伤或患病人员送医院或采取恰当的应急处理措施。
4、失窃
当宿舍内发生失窃现象,寝室长、同宿舍同学首先保护现场,寝室长、宿舍值班人员立即报宿舍管理科、学生所在系部处理,同时向保卫科汇报。保卫科根据失窃情况做出是否向公安机关报案。
5、停水、停电
突然停水、停电后,宿舍值班人员立即报宿舍管理科,迅速查明原因,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并将原因向学生解释清楚。
五.各部门联系电话:
(1)学生管理科:5057273
(2)宿舍管理科:5017012(校部) 5064843(南校区)
(3)保 卫 科 :5018140(校部) 5016943(南校区)
(4)火警、匪警:110
(5)急救中心:120
六、本办法由学院(校)学生宿舍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