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化。制定分行业达标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从年起,在全市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严格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年底前煤矿达不到三级标准的,生产矿井一律停产整改;危险化学品等其他高危行业企业必须在年底前达到三级以上标准,重点企业要达到一级标准;冶金、机械等其他企业必须在3年内全部达标。
2.加强企业班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甘安办发〔〕9号)和《省安监局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甘安监政发〔〕38号),把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作为强基固本的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前沿阵地作用,完善班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强化现场安全建设。
3.加大安全培训力度。继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新进人员岗前培训、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确保“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第1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促进各项安全文化建设,搞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和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
1.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强制推行工伤保险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督促高危行业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严格执行新的工亡职工赔偿标准。加强对企业执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不参加工伤保险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对拒不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又不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不予年审、延期或更换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2.加强安全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实施〈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条例〉办法》,进一步规范事故查处工作。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安全投入、安全培训、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
3.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创新安全监管机制,健全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执法队伍,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和安全监管志愿者,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安监队伍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四、阶段安排
(一)部署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5月底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实施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实施方案,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要时段安全生产为重点,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攻坚阶段。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予以解决,确保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有突破、见实效。
(四)总结阶段。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并于12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市上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各部门年“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