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要经常组织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对象为全县各级各单位站群信息员和政务专网管理员及文档员,培训一般每年安排一至两次,或者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
第四章电子政务网络的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七条全县电子政务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分层、分域原则,各接入和使用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信息发布和政务专网安全工作,发生信息安全事故的单位,将追究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八条”门户网站群主站的信息安全及网络故障由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负责,各子站的信息发布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职责要求,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第十九条县政务专网为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非涉密网络,所有接入政务专网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要专机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国际互联网连接,不得传输、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上互联网的计算机接入政务专网必须加装由国家安全保密部门认证的网络隔离卡。
第二十条各行业网络要按照本行业要求和安全保密部门的要求做好本行业网络的安全和应急处理。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一定要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建立信息安全应急协调机制,不断健全信息网络安全体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我县电子政务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二条各行政机关应当实行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制度,工作中产生的电子公文,应当予以清理、归档。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县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电子政务的应用行为、提高使用效率、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我县电子政务工作快速发展,依据《市电子政务工作考核办法》平办发〔〕12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县直及省市驻庄各单位
二、考核主体
由县信息化办(电子政务办)牵头,成立县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等相关单位人员及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组成。
三、考核内容
1组织机构:分管领导落实情况;电子政务负责股室设置情况;本单位电子政务工作考核机制。
2应用效果:依托门户网站群建设本单位子站情况;政务专网应用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及利用网站开展网上审批事项情况;
3资源整合及共享:否按照县上统一要求(集中建设、分散维护)进行本部门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建设相关数据库及网上信息共享情况。
4信息安全:制定信息发布相关安全规定情况;终端设备按要求采取的相关措施情况;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后的应急处理情况。
5环境建设:将电子政务工作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情况,使用电子方式处理本行业相关业务情况。
6加分项:积极利用本单位子站和政务专网开展本行业相关业务,本单位子站在全县网站排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