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聘高校毕业生见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越来越多的实践证明,知识和人才是企业兴衰的关键。新聘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是人才培养的关键步骤,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新聘高校毕业生在见习期的管理,使此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电力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公司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见习是公司对新聘高校毕业生进行知识运用训练、培养岗位能力,使其对公司的行业性质、机构设置、企业文化、日常管理和生产工种等基本情况有一个较为全面了解的有效方法,通过见习可为其尽快适应公司工作奠定基础。所以,它是一种正式定岗之前的必要培训和练兵,对新聘高校毕业生自身的成长,对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队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三条 通过见习,使新聘高校毕业生对公司的整体情况有大致的了解,便于其快速的融入集体;使新聘高校毕业生具备从事所学专业实际工作的初步能力,并能切实地深入到实际中,了解公司对所学专业的需求程度,对将来可能从事的工作有必要的心理准备;能够发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能根据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提出自己的见解、观点和解决的方法;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活动,为见习论文和答辩准备详实而充分的资料;学习企业工作人员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培养爱岗敬业的务实精神。
第二章 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 青年知识分子从学校走入社会,其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他们不但面临着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难题,而且在思想上以及生活等方面也要经历一个艰苦的转变过程。他们大都怀着在实践中大显身手的美好愿望,满怀激情地进入企业。他们也最能从第一印象中感触到企业的形象,因此一直以来,公司党委对于接收安置和见习管理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
第五条 为了使新聘高校毕业生尽快适应新的环境,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并妥善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六条 公司新聘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实行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政治工作部主管,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局长工作部协调开展,各见习部门协助管理的体制。
第七条 政治工作部具体负责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安置、政治培训、思想动态管理和见习期满考核等事宜;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毕业生劳动合同签订、安全业务培训、见习期间考核和制订分配计划等;局长工作部负责生活环境、协调安置等事宜;各见习部门负责具体考勤和实际操作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 见习期管理细则
第八条 报到
1、新聘高校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相关手续到政治工作部报到。
2、新聘高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等个人资料到人力资源部登记、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工资和各种社会保险手续、领取《服务指南》。
第九条 安置
1、局长工作部负责新聘高校毕业生的生活和安全方面的管理,保证学生报到后居住舒适、生活有序。
2、要尽量集中为他们安排住房,房间设施、用具应满足基本的生活、学习需求。
3、局长工作部要注意毕业生业余时间和夜间的管理,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职工食堂的管理,切实解决好毕业生的就餐问题。
第十条 培训
1、由政治工作部进行思想政治方面的培训,帮助新聘毕业生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工作态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法纪教育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帮助新聘毕业生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遵章守纪意识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