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基层党建考评办法试行
的党组织给予通报批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指的基层党组织指党章规定的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街道社区、社会团体和其他基层单位成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共松潘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管理办法
的党组织给予通报批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指的基层党组织指党章规定的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街道社区、社会团体和其他基层单位成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共松潘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