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 患有传染病者。
2 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工资结算前,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第四条 宿舍舍监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 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 留宿亲友者。
3 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 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 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 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 宿舍舍监或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 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 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大功率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
(五)禁止在宿舍用电热丝烧水。
(六)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七)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八)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九)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十)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十一)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二)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三)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加班情况除外)。
(十四)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或妥善保管,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五)不得于墙壁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六)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七)各房间的清洁及楼梯通道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八)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九)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