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作文网 >> 应用文写作范文 >> 规章制度 >> 信访工作制度 >> 正文
环境信访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环境信访工作,维护环境信访秩序,保护信访人的合法环境权益,根据《信访条例》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环境保护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活动。

  采用前款规定形式,反映环境保护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第三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倾听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为信访人采用本办法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第四条环境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预防环境信访案件的发生;

  (三)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环境信访工作机制;

  (四)维护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实行政务公开;

  (五)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妥善处理,解决问题。

  第五条环境信访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听取环境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环境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环境信访工作。

  第六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责任制,将环境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体系。对环境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信访人检举、揭发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或者提出的建议、意见,对环境保护工作有重要推动作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扬或者奖励。

  对在环境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同级或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环境信访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及职责

  第八条按照有利工作、方便信访人的原则,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或指定环境信访工作机构,配备环境信访工作专职或兼职人员;各省、自治区和设区的城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独立的环境信访工作机构。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信访工作机构的能力建设,配备与环境信访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和必要的工作设备及设施。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信访工作机构代表本机关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和督促检查环境信访工作及信访事项的办理,保障环境信访渠道的畅通。

      第九条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选派责任心强,熟悉环境保护业务,了解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从事环境信访工作;重视环境信访干部的培养和使用。

  第十条环境信访工作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信访人提出的环境信访事项;

  (

[1] [2] [3] [4] [5] [6] 下一页


  • 上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下一个应用文写作范文: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信访局规章制度
       信访纪律处分规定
       国土局信访制度
       信访规章条例
       卫生部门信访办法
       民政信访办法
       省信访规章条例
       信访责任追究制规定
       信访领导责任追究制细则  
       政府实施信访条例
     
    英语比赛演讲稿
    县长行政许可法培训班讲话
    用户座谈暨订货会讲话
    残疾人演出小品剧本此时无声
    市委领导在落实富民优先方针推动…
    庆祝五四青年节文艺晚会主持词
    教育局党委政治教育计划
    酒店总经理春节团拜会讲话
    工程管理处党建总结
    研读毛泽东同志实践论心得体会
    工业区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改善农村支付环境管理办法
    环境整治绿化升级活动方案
    城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方案
    城市市容环境责任管理办法
    城市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做好安全生产及信访维稳工作
    村庄环境整治资金筹集工作方
    自然环境保护区管理意见
    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评定活动方
    信访工作制度

    Copyright 2010-2012 © 中国作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