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小卖部管理制度
学校小卖部管理制度
一、 从业人员要努力提高自生素质,树立安全意识,关心师生的身心健康,热情服务,礼貌待人,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二、 接受学校定时和不定时的检查。
三、 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从业人员严禁入内。
四、 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并做好进货记录。
五、 严禁出售“三无”和过期食品。
六、 货物必须分类摆设。
七、 严格按时间营业,不得提前或延后。营业时间为:每天早、中、晚三餐及晚自习后25分钟内。坚决禁止其余时间营业。
八、 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禁止和学生及家长发生纠纷。
九、 违反上述条款,视情节罚款20—100元,并责令停业整顿,同时承担停业期间的各项损失。
十、 若发生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除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外,还要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学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