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物品采购制度
学校物品采购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使学校的物品采购符合相关规定,经学校校长办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物品采购制度。
1、各使用单位(工会、行政办、教导处、年级组、艺体组、微机组、实验室、图书室、档案室、卫生室)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在总务处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
2、物品采购申请人持《物品采购申请单》报分管总务的副校长批准。
3、物品采购申请人与总务处采购人员一同购买。
4、总务处采购人员填写报销单, 并且报销采购费用。
5、总务处财产管理人员对购置物品进行财产登记。
6、未经批准采购的物品,其采购费用不予报销。
学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