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作报告。这个部分相当重要,它是评选工作的延续,也可以说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一来可借此机会进行交流,将经验传授给大家,使校内优秀的德育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促进整个班主任队伍的提高;二来可让其他落选的班主任心服口服,同时经过参与评选的过程,可以找出本班在班级
建设上存在的不足,找到与优秀班级的差距,以确定今后的工作思路。
对于落选的班级,德育处将根据其材料进行分析与总结,一个一个的找这些班的班主任老师谈心,帮助他们找到自己的优点与不足,缓解他们的不满情绪,鼓励他们继续努力。这样实施以后,班主任与德育处之间的矛盾就小多了,德育处开展工作也就自然而然的顺利多了。
再谈对学生的处罚。以前在处理学生违纪的时候,我们没有一套成熟的处罚条例。因此在处理学生违纪时随意性较大,现在我们制定出了比较合理的处罚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罚的范围和级别,使对学生的处罚有法可依。在有了合理的处罚条例后,更重要的就是处罚的原则和程序。
我们必须明白,处罚不是目的,它只是一种手段。因此在具体处理学生违纪事件时,既要有原则性,又必须有一定的灵活性。对于一些初犯且情节不严重的,完全可以只进行批评教育。也就是说,能够通过批评教育就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的,决不给予处分。一般情况下不能用处罚来威胁学生。再如,一些入学就表现出积习很深的学生,在给他们处分时就要留有后路。因为这部分学生往往在受处分后有一定的收敛,但时间长点后,肯定会好了伤口忘了疼,旧病复发,而且很有可能多次复发,假如坚持按条例处罚,两三次就处罚到顶,则既起不到作用,又让学校陷于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我们是九年义务学校,学校没有权力开除学生,最多给他一个留校查看处分,这一点学生、家长和社会都是知道的。俗话说账多不愁,一旦你给他处罚到顶了,他反而什么也不怕了,假如再犯,学校就不好办了。另一方面,假如你在处罚到顶后就不处罚了,则对其它学生就失去了威慑。在你处理他时他就会搬出前面的例子来,让你难以说服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心理承受力很差的学生:一种是平时在班上常被荣誉包围的那些优等生,二是对那些来时性格很内向,精神压抑的学生。在处理时一定要慎重,不要急,要先行疏导,争取多方配合,时机合适才处理。假如只按照常规的操作方法很有可能要出安全问题,这几年经常有学生受老师批评后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或跳楼自杀,让学校非常被动。
其次在处罚的程序上必须注重三个环节,班主任、家长和学生本人。在公布处罚前必须通知班主任,并通知家长,无论事实多么清楚,也要先这样做。首先,班主任是一个班的主要负责人,他有权知道。一来他会觉得学校尊重了他的知情权,他就会支持学校对学生的处罚,并向家长做好解释,争取家长的配合;二来便于他在处罚后对症下药地做好该学生的后续教育工作。处罚究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处理学生,老师脸上没光,家长也是一样。假如你不事先通知家长,向他说明事情的真像,他完全可能听信学生的一面之词,因为有些学生在家和在校表现可以完全不一样;同时,很少有家长愿意相信自己的孩子犯了必须要处罚的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得知孩子被处分,他们会十分不解,甚至跑到学校大吵大闹,严重干扰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你也就别指望能让他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转化工作了。处分给了,并不意味着处理结束了。后面还有很多工作要作。要让一个学生真正的转化,需要在情感上征服他们,感化他们。从而让他们加强自身免疫力,用实际行动早日申请撤消处分。我们的办法是,在上学期每月一次召开受过处分学生的会议,不断从思想上教育他们,教给他们为人处事的基本方法;然后让他们每月写一次书面思想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