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委半年总结和下半年打算
化:各老年协会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老年法〉办法》;大力宣传尊老敬老,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的典型,弘扬正气;大力宣传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为的好典型,发现典型、及时总结,大力推广典型经验,使老年人受到社会的尊重,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老龄事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创建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各镇要把创建敬老先进村(社区)与文明村建设结合,做到合格一个验收一个。
三、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的纪念活动。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十周年,我办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推动《老年法》的贯彻实施,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将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老龄工作的主题,进一步加大老年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大力提高全社会依法开展老龄工作、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提高广大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并提请市人大加强对《老年法》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老年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启动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试点。在完成空巢老人居家居家养老社会化服
五、精心组织好纪念我市老龄工作20周年及第十九个敬老日系列活动。以我市开展老龄工作2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好纪念我市老龄工作20周年及庆祝第十九个敬老日系列活动,通过活动,营造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市老龄办将安要求组织开展好系列庆祝活动:一是市领导走访慰问活动,二是组织老龄工作20周年成果展,三是组织开展老年文艺汇演,四是组织开展老年大学学员书画展,五是组织好二年一次的老龄工作先进表彰
六、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2008年初,全国老龄办等国家21个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怀,体现了“为民解困、为老服务”的创新理念,对指导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具有深远的意义,全市各级老龄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见》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抓好落实;市老龄办将进一步掌握、了解并积极协调全市老年人优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市的老年人优待政策切实落到实处。
七、做好敬老先进村、敬老先进社区的验收总结表彰工作。
八、认真做好市、镇两级老龄工作目标考核,根据常州市老龄办的要求及我市溧委办[2008]32号文件精神,按要求组织好各镇的老龄工作考核,同时认真做好准备,迎接常州市的检查考核
年终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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