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分类输入计算机管理,建立台帐,确立帮扶对象,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
(三)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⒈依据省劳动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划的通知》(劳社号)要求,年重点要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以保持全市就业局势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根本目标,以人本服务为核心,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布局、辐射带动、功能完善、机制健全”的要求,合理确定建设规模,科学制定建设标准,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市场导向就业机制的全面建立和不断完善。
⒉积极做好新“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工作。为保证工程顺利实施,成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建委为成员的工程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市财政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建委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局负责共同制定总体规规划、工程招标,市规划局负责市场建设规划,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列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程的施工管理,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征用,市建委负责工程监督。各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把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程建设成为投资少、工期短、见效快、质量好的优质工程。
⒊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就业再就业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方面的基础作用。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立再就业援助制度,对就业困难对象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援助。街道和乡镇负责劳动保障事务的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健全工作手段,加强基础管理。继续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落实工作经费。
⒋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做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市‘三农’工作现场会”精神,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实行政府搭台、市场推动、信息引导、规范服务,建立我市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动态掌控机制,从建立统筹城乡就业的领导责任体系、组织机构体系、目标责任体系、技能培训体系和监督服务体系入手,消除限制城乡劳动力合理流动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全面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就业工作。
⒌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按照“金保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对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推进。围绕就业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优化业务流程,逐步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实现三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信息联网,定期分析和发布职业供求和工资水平信息,完善网上职业介绍功能,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提高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效率。
(四)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⒈广泛发动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为城乡劳动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培训,并积极推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提供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要通过资质认定,确定一批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好的教育培训机构作为定点机构。对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并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为创业培训结业者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扶持,努力做好后续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