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和谐珠海。根据省委、省政府和交通部、部海事局“早准备、早检查、早部署、早落实”的春运工作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有保障、队伍有活力、管理有品牌、服务创一流”的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春运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珠海辖区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珠海海事局成立二零零八年春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忠华
副组长:唐万、范清华、王楚光
成 员:任文鸿、黄隆强、程祖耀、陈协明、严旅宁、陈景锋、袁延兴、宁志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春运办),负责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协调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检查、督导各单位开展工作,春运办设在指挥中心:
主 任:唐万(兼)
副主任:任文鸿、马海涛
三、工作安排
二零零八年春运安全工作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为期40天。春运前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工作已经完成,辖区“四客一危”船舶及乡镇渡口、渡船均保持良好状态,各相关单位应跟踪落实缺陷整改工作,防止参运船舶“带病”航行。当前正值寒潮大风、大雾天气的季节,水上交通事故多发,春运期间的安全工作要结合“两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活动,以雾航管理和防抗寒潮大风为重点,确保二零零八年春运安全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措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零零八年春运安全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分别是统一执法阶段、重点监管阶段和巩固成效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统一执法阶段
时间:二零零八年1月23日—1月31日
本阶段,各海事处和执法支队要加大巡航检查频率、利用监控点实施检查、加强夜间巡查等方式开展现场统一执法行动,打击超载船舶、“三无”船舶、非法载客行为等,规范船舶航行秩序,创造良好的通航环境,营造重视春运安全工作的氛围。指挥中心适时组织中山、江门海事局和广东海事公安第四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海事处可联合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统一执法行动。
统一执法行动期间,各海事处应认真检查辖区重点航段的通航环境,清理碍航渔栅、鱼网,整治违法、违章行为,结合“两船”专项整治加强对砂石运输船施工船的监管,重点检查使用“非标油”、载重线更改、船舶装载、船舶证书和船舶配员等情况,对有严重违法情况的要依法责令停航整改;对乡镇自用船舶,应检查船主签订《广东省乡镇自用船安全责任保证书》情况,监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对非法载客的自用船舶应坚决采取暂扣等措施,对废弃不用的自用船应要求船主妥善保管,必要时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防止被不懂船舶操纵的人员使用而造成事故。
对统一执法行动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逐一登记,安排专人跟踪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