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万元;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和名优品牌,年出口创汇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
性补贴60万元。
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市级标准的享受市级财政补贴5至10
万元。
“一村一品”特色专业村达到部级标准,享受国家补贴10至
20万元。
三、申报程序
项目建设单位,向所属局、镇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各主管部
门对申请项目初审后,报区农业结构调整办公室,由区农业结构
调整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
区农业结构调整领导小组审批立项。
四、立项材料及申报时间
1、立项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项目计划书、项目规划图
和现状图。土地流转合同、项目所在村两委班子决议、村民代表
签字文件等相关资料。
2、申报时间:每年的8月15日至10月15日为申报下一年度农
业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时间。2009年重点项目申报时间自该文件下
发之日开始申报。
五、资金来源及使用
1、资金来源:以项目建设单位为主体,多渠道争取资金。
(1)积极争取国家建设资金。
(2)市级有关项目的建设补助资金。
(3)区财政每年用于农业的支农建设资金。
(4)镇、村配套资金。
2、资金使用:
(1)现代农业重点建设项目中的改扩建项目,凡在2009年
以前已享受过区级财政补贴的,自2009年起财政不再予以补贴。
(2)大型的建设项目审批立项后,按照施工进度分期逐步
拨付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建成后,经验收合格,拨付剩余资金。
(3)项目未能如期完成或未达标的,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
验收标准,且无完成可能的,要追回全部预拨资金,并取消建设
单位申请下年度项目资格。
(4)重点项目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统一拨到各镇财政所
,由镇财政所下发到各项目单位。主要用于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
,属于专项资金,不得挪作它用,一经发现,取消该单位两年项
目申请资格,并追缴已拨付的补贴资金。
六、验收方法
各镇、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建设情况组织初验,初验合格
项目向区农业结构调
,由区农业结构调整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按照项目
建设标准和条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达不到标准的,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合格后转下一年度参
加验收。申请验收项目需备齐以下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书;
2、项目简介;
3、项目平面图;
4、大型项目还要备好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与农户签订的合
同文本等相关资料。
项目验收时间为每年的9月15日至11月15日。
七、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与本细则有抵触的相关文件
自行废止。
八、本细则由区农业结构调整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加强现代农业建设的实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