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库的治理。危险化学品重点抓好生产、储存、运输环节的整治,规范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点设置。烟花爆竹重点抓好生产企业整改提升,杜绝“四超二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能力、超许可范围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擅自改变生产工艺)等违规违章行为。火工产品重点抓好非法经营、储存、使用的整治,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道路交通重点抓好危险路段、高速公路和特种运输车辆、长途客车、大型货车、农用车、校车、摩托车超速超载、非法载客及酒后驾驶等安全隐患的整治。建筑施工重点抓好资质挂靠、出让资质、违法转包分包工程和不按安全生产规程施工的整治,抓好水电施工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高度重视灾后重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安全,加强灾后重建项目周边的地震次生灾害监控,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水利、消防、特种设备、电力、通信、建材、机械等行业领域要针对各自的薄弱环节和重点、关键部位,明确安全隐患整治重点及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实施综合治理,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加大安全生产保障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证,重点市(州)、县(市、区)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采空区、尾矿库等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加大支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执法装备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乡镇(街道)安全规范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抓紧落实“十一五”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加快实施一批重大安全建设项目。
2.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抓好涉及安全生产相关配套法规的制定、修改和调研工作。省安监局(省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制订、补充、完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逐步建立省级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体系。继续在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日常检查、隐患治理、事故防范、员工培训、安全投入等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把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3.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快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和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和规范管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安全咨询认证、职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机构,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司法鉴定中心。整合各方面的优势和资源,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交流与合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力争在瓦斯抽采工艺、采煤方法、通风系统优化等关键技术方面取得突破。要依法开展职业危害和关键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为行政执法及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搞好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继续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规划一批安全科技示范工程,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设施,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努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4.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积极筹备组建“四川安全科技职业学院”,采用订单培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大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培养、储备智力资源,实施科技人才保障,着力化解人才制约“瓶颈”。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全面推行“教考分离”。进一步抓好对县(市、区)、乡(镇)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稳定职工队伍,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工厂)、车间(项目)、班组“三级教育”制度。把农民工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