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围绕效率和质量,加强灾后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
重点抓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社会监督工作。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完善灾后重建项目数据库和监督网,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平台作用,利用网上公示平台强化对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项目规划、立项、大额资金拨付、大宗物资采购、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竣工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市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网上公示管理办法》,开展网上公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网上专项执法监察,及时发现重建项目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督促建设质量监管部门加大对灾后永久性安置住房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质量安全。加强对永久性住房安置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公开、公平、公正地分享恢复重建成果。
二、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组建专门检查组,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针对扩内需、促增长政策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尤其是纳入*市灾后重建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实行分组分片集中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投向,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工程建设质量是否安全合格。坚决防止盲目铺摊子、乱上项目的行为,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防止把关不严、随意变通、简化程序、玩忽职守的行为,确保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科学合理、规范有效、公开透明。认真做好与省委检查组的衔接、配合、协作工作,切实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三、围绕源头治理,加大对落实“四项制度”的监督检查
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会同发改、建设部门研究和制定标准评标办法和细则,解决专家评标随意的问题;围绕恶意低价中标、围(串)标问题组织开展调研,结合实际,完善相关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举报投诉处理机制,重点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预选承包商制度的试点,加大对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层层转包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全市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有形建筑市场的通知》(成监发〔20*〕16号)和《关于严格执行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标价的规定(试行)》(成府发〔20*〕19号)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有形市场操作规范、资源整合、配置合理、监督有力。
严格落实《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认真落实土地使用权和矿权出让“招拍挂”制度。会同国土部门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执法监察,督促区(市)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严格土地审批和供应程序,坚决纠正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以及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中弄虚作假的问题。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集中检查,重点检查20*年度我市新增建设用地供应前规划、供地方式的合法性、供地过程规范性、土地出让价款的征收使用情况,严肃查处供地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严肃查处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的行为,严肃查处非法批准占用农用地和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案件。
进一步改进政府采购工作。督促制定《*市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扩大定点、协议采购的品种和范围。督促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严格采购方式审批程序,提高公开招标采购的比例。制定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分散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非招标方式采购评标行为,严格执行采管分离。逐步推行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范本,规范采购人行为。创新采购方式,探索引入政府采购网上招标、评标,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督促建立健全内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