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让群众了解、支持效能监察,为效能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营造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工作重点。20*年效能监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通过抓重点工作、关键环节推动工作全面落实。要把效能监察工作放在全市工作大局中来谋划,贯穿落实科学发展观这条主线,统筹考虑安排,合理摆布力量,确保重点工作取得实效。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城乡统筹、“两个加快”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开展立项监察,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效能建设方面的问题。在做好统一部署的效能监察工作的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选题立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要改进监督方式。与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做到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对于监察机关牵头的工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对于其他部门牵头的工作,要积极配合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要善于把握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有效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要提高监督的时效性,对重大政策措施及时跟进,全程监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坚持多措并举,采取专项监察、综合检查、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深入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把监督检查工作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深化改革结合起来,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三)要加大问责力度。要加强对“四项制度”和《*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过错行为行政处分规定》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行政问责作为推动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严肃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措施不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因不作为或慢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以及作风不正、吃拿卡要等损害行政效能和软环境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要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处理情况还要作为单位行政效能暨软环境测评扣分依据。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提出完善体制机制、推进改革的对策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