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招投标局的指导下,年县的招投标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招标投标法》政府推销法》为武器,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彰显“公平、公正”推进“同城合一”工作目标;着力强化夯实基础,整合资源,加强监管,搞好服务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团结、务实、创新、廉洁”工作理念;努力打造“规范、有序、高效”招投标环境;为县域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二、 工作重点
着力做好“五个二”
即:法规宣传教育,抓好二项教育。廉政道德教育
即:规范制度建设,加强二项建设。自身能力建设
即:服务于招投标人,搞好二项服务。服务于重点工程
即:打击资质借、挂、靠;打击围标、串标加大二项打击。
即:治理规避、虚假招标;治理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推行二项治理。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现在许多人对招投标的政策、法规和招投标的工作性质不是很了解,搞好招投标工作的前提条件是要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熟悉。严重影响招投标的质量,扰乱了招投标公平竞争的环境。2000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2003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推销法》这两部法律是建设工程招标和政府推销招标的母法,大家要深刻理解招标的范围、方式、内容和程序,懂得违反这些法律法规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守法的自觉性。要借两部法律的实施条例在网上讨论、准备公布之际,以及《县招标投标实施方法》出台之际,自觉学习,深层次把握、解决招投标领域存在突出问题。要借助媒体、网站、宣传栏、宣传资料等宣传工具,大张旗鼓地宣传《招标投标法》政府推销法》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要举办1-2期法律法规培训班,提高招投标人的法规水平,使大家懂法、护法、用法,个个能娴熟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防止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
(二)不时完善制度。
说到底是制度的监管。要结合已制定的一些制度,招投标工作的监管。今后在工作中不时地完善、健全制度。制度建设中要注重创新、有效的原则,解决招投标中的问题。要在完善评标办法、规范招标文件编写、加强专家评委管理以及打击资质借、挂、靠和围标串标问题上出台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最好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那只是海市蜃楼”无任何实质作用。因此我要将过去试行的制度和今后建立的制度抓落实,一定要持之以恒,一抓到底,使制度发挥其管理和约束的效率。并通过这些公开透明的制度和依法依规的顺序,促进招投标工作客观公正、规范有序。
(三)加强组织协调。
也是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年我要在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上下功夫,建立和完善招投标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的治本举措。要把企业的日常工作情况,特别是建筑领域专项检查情况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结合2009年实施的国务院9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方法》把企业信用状况与招投标市场的许诺制度,信用状况的公示制度以及失信惩戒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协调,实现全省,甚至全国范围内招投标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认,使失信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制”切实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营造“守信有奖,失信受惩”良好氛围。通过建立失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