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市人民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市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分别授予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民事行政检察处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唯一的“全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先进集体”;永寿县检察院和乾县检察院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和“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渭城区、永寿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彬县检察院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乾县、彬县和永寿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市、县两级院共有*5个集体和工作项目受到县级以上奖励,10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奖励。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去年市检察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14*人,起诉2209人,同比分别上升2*.4%和35.8%。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411人、起诉1514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骗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27人、起诉28人,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措施。市检察院认真开展涉检进京“零上访”和“一控制、两下降”活动,受理群众来信(来电)550件、上访23*次,其中检察长批办案件157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2件,已办结11件。办理涉检信访重点案件23件,办结22件,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中处理涉检信访工作先进单位”,有效消化涉检上访的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全国。市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处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全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市检察院对去年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317件,立案侦查125件150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55万余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28人,其中大案34人、要案2人、商业贿赂犯罪15人,侦查终结11*人。移送起诉114人,决定起诉102人,法院判决102人,没有无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49万余元,同比上升79%。立案侦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22人,同比上升57%。其中重特大案9件,同比上升80%;侦查终结27人,同比上升170%;决定起诉15人,同比上升50%。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