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阶段性总结
从今年4月开始,为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部署,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区政法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要求,我院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专门召开了院党组会议,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内容做了部署,切实做到五个保证。
首先,保证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组织性。成立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组,组长由检察长李根元担任,副检察长兼党支部书记田福根任常务副组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并确定了一名专职的联络员,具体负责这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工作安排和学习内容。我院应参加学习的干警共计45人,参学率达到100%。
其次,保证教育活动的坚定性。在4月14日市检院召开了电视电话动员大会后,4月15日上午我院迅速组织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检察日报》关于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评论员文章等。从思想上保证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学习到位,每个干警都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再忙也要抓学习。把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真正体现到工作中,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全体干警提高素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产生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抓出实效来。
第三,保证教育活动的全面性。在动员的基础上,安排干警以自学为主,为每个干警配备了笔记本和笔,要求每学习一个内容,都要写出心得体会。每天保证2个小时的学习时间,每周一、三上午8:30-10:30全体干警学习,每周二、四上午8:30―-10:30各小组学习,每周五上午全体干警集中学习讨论,下午各小组分组学习讨论。目前,我院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将思想发动、学习讨论不折不扣的落实到每一名干警、每一个环节,确保不留空档。
第四,保证教育活动的深入性。制作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工作流程表,具体制定了学习的时间,开展活动的内容及学习的方式等。检察长及院党组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并经常性的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适时开展工作。
第五,保证教育活动的实效性。主要表现在学习的方式上,我院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采取干警自学,每周星期五上午全体干警学习,下午小组学习三种方式来进行。
5月份,主要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重点是胡锦涛总书记向大会所作的报告、中央纪委向大会所作的报告和新修改后党章。6月份,集中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读领导讲话与听取辅导授课相结合、撰写心得体会与组织讨论相结合等形式,进一步深化全体检察人员对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明确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检察长和副检察长讲课的基础上,6月19日上午,我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联系当前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邀请太原市晋源区党校苗校长来我院授课。学习了许多新的思想、新的理论、新的观点。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就是要用这些新的理论武装头脑,自觉运用这些理念来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