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几年来,县政府认真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疏通民主监督渠道,全方位接受群众实实在在的监督,加强了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实施阳光工程,加强民主治理和民主监督
县政府于1996年在**市率先推行村务公开民主治理工作,以典型引路,抓规范、促提高,抓延伸、促发展,将村务公开工作延伸到城市居务公开、中小学校的校务公开、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务公开、国有企业的厂务公开和医院的院务公开等一系列"阳光工程",全面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加强民主治理和民主监督。主要抓了四个转变:
一是在公开内容上,从简单到深化的转变。过去,确定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非凡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必须向群众公开的内容。如村(居)务"十公开";镇(街道)政务"十公开"。在推行公开办事制度过程中,我县结合实际,不断深化和丰富公开的内容。如村(居)务把村(居)干部每月收入情况纳入村(居)务公开内容;村(居)财务公开过去只公开财务报表,群众看不懂,变为现在公开收支明细帐,做到有凭有据,条款清楚,让群众一目了然。
同时,我县把政务公开延伸到旧城改造工作中,坚持"三个公开",即:公开拆迁工作、公开选房程序、公开工程招标,得到动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热点问题不"热"、难点问题"难",拆迁工程进展顺利,深得民心。如***街拓改工程,整个工程的动迁户仅三分之一持有产权证,且还有三分之一出现产权矛盾或交叉,假如处理不好,极轻易引起纠纷激化。海滨街道对动迁工作进行周密部署,严格推行"六公开两监督"制度,整个动迁过程未发生一起群众上访或闹事事件,也没有出现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索取好处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了旧城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
二是在公开形式上,从内部公布到向社会全方位公开的转变。做到凡涉及内部事务的在内部公开,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则向社会公开。对群众最关心的业务接待费、领导干部通讯费和车辆使用费、民宅审批、工程建设项目等作为必须公开的项目进行跟踪。
三是在公开要求上,从一般部署到规范化运作的转变。首先,建立公开办事制度责任制,明确单位主要领导为实行公开办事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公开办事工作成效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实现了"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其次,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如村(居)务公开工作情况与镇(街道)驻村(居)干部年终奖惩评选挂钩,规定每月10日为全县统一村、居务公开日。第三,建立规范化治理制度。规范公开组织、公开内容、时间、公开阵地、形式、程序、公开制度、监督、公开簿册和档案资料,将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四是在监督方式上,从一般性监督发展到党内外全方位监督的转变。实行三级联动,成立县、主管部门和公开单位推行公开办事制度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公布三级举报电话和公开意见箱,使"假公开"、"半公开"变为"真公开"、"全公开"。如镇(街道)村(居)务督查小组每月组织一次村(居)务公开检查,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以工作简讯的形式通报检查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0日前报县督查小组备案,县督查小组采取重点督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每月15日后不定期抽查村(居)务公开情况,并且规定凡抽查1次不合格的在全
县通报批评;抽查2次不合格的由纪委、财政、审计组成联合审查小组对应公开的内容实行全面审核。二、深化治理措施,推进公开办事制度再上新台阶
我县推行公开办事制度,注重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