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明确了一名分管物价工作的领导和一名物价联络员。今年二至九月我局在建立企业物价联络制度的基础上又在全县聘请了315名村级物价监督员,并下发了聘书。从而健全了乡镇村企业物价监督网络,为农民企业减负、农村经济发展保了驾护了航。此项工作《湖北日报》b版头条曾予以了报道。
二、整顿价费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按照依法治价、依法治费的要求,结合换发2008式《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着重检查清理教育、卫生、土地、城建、公安等收费价格,理顺价费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1、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创建良好的价费环境。充分利用今年换发新式《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的时机,搞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经营服务单位收费项目的清理、审验,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必须持有由监察、物价部门印制的交费登记卡。各部门必须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实行亮证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对不使用“一证一票一卡”收费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对拒不接受审验,将责令停止收费行为,并公开曝光。全年共换发《收费许可证》250套、《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30套,年审280多个单位。我局有机的将换证与审验相结合,换证结束后将所有的收费单位在《房县报》上进行了公示。
我局针对房县实际,加大了对各类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提出“先规范、后管理”的办法,将短期培训班全部纳入了收费管理。进而约束了我县各类培训班办班收费行为,避免了培训班泛滥的局面。
2、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落实中央和省减免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有关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我局及时转发文件,同时通知各收费单位来我局变更《收费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注明有优惠证的实行减免。全县共办理优惠证68个,涉及对下岗职工收费的单位8个,8个单位都落实了减免优惠政策,累计优惠275人次,优惠金额达108622元。
3、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和价格,加大管理和整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一是今年4月至5月,为配合做好非典型肺炎疫情控制和疾病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及时转发了《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与防治非典型肺炎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对于防非典型肺炎的中草药、消毒液、口罩的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趁机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严惩。为此,我们组织全局职工,分成4个组,并在“五?一”期间不放假,开展了防治“非典”为主的专项市场检查。共检查55个药店门诊部及超市,对超标销售防“非典”药品、消毒液的县防疫站、县中医院、化龙卫生院、青峰卫生院、军店卫生院、家家超市当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的罚款,同时,对影响大的进行了电视公开曝光。
二是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坚决制止乱收费。今年春季,先后对县二中、三中、实验中学、红塔乡、白窝乡、军店镇、化龙镇、窑淮乡、城关镇、大木镇、中坝乡等乡镇中小学和县直中小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