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研究制定应对金融危机的价格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部署,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我们在认真分析研究经济形势和价格形势的基础上,结合物价部门职能职责,研究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全市各地物价部门要把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今年价格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切实为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出实招、出真力、出成效。《意见》翔实、具体、操作性强,得到了各地的及时贯彻落实,也得到了省物价局的充分肯定。
二是落实灾后重建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进程。出台了灾后重建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价格的优惠政策,一次性免收因地震灾害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居民户口簿、暂住证、机动车登记证、机动车驾驶证、拖拉机行驶证、拖拉机驾驶证、婚姻登记证、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土地登记证、老年优待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卡)、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各类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工商(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其工本费一次性免收,同时免收房屋户籍管理费等办证查询费。为鼓励工商企业投资经营、恢复生产,对地震灾区新建注册的工商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本费,免收收养登记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环境检测收费减半收取,重新调整城镇受损房屋建筑安全鉴定费收费标准。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支持了灾区重建工作,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
三是落实商业用电、用水价格政策,促进商业经济快速发展。按照上级价格部门的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各地物价部门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征求水、电经营企业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商业用电与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同价方案和商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方案;按照“补偿成本、合理受益、节约使用、公平负担”的原则,结合供水、供电价格调整,简化水、电价分类,实行商业用电与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同价和商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切实减轻经营企业经济负担,促进商业经济快速发展。
四是落实招商引资企业优惠政策,营造良好招商环境。对落户三园区规模以上的招商引资企业督查有关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按照市政府的规定落实水、电、气优惠政策。对园区外的重点引资企业,积极会商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参照区内优惠政策执行。真正做到企业引得进、留得住、关爱好、发展快,使我市成为招商企业向往与依恋的乐园。同时,我局在完成招商引资任务2000万元的基础上,重点对招商引资企业进行了跟踪服务,定期了解有关部门收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引资企业能够把精力放在生产发展上。
五是开辟特色农产品绿色通道。督查交通、畜牧等部门免检验、检测、免疫费、过路过桥费,其它收费优惠50%,以有效措施稳定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和供应,降低农产品的生产销售成本,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加快农业生产发展,实现农村经济繁荣。
(二)把好调控力度,推进价格改革进程
一是严格把关,合理疏导医疗服务价格矛盾。针对我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方案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为进一步理顺医疗价格关系,我们会同市卫生主管部门历时9个多月时间,在调查测算,征求专家意见,进行模拟收费,召开简易听证会的基础上,对全市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疏导。在275个修订项目中,价格上调的160个,价格下调的85个,完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