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近年来,我市在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扎实开展绿色宝鸡创建活动,把改善生态环境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累计植树5000万株,造林27.5万亩,营造绿色林带7530公里,全市生态体系更加健全,森林覆盖率逐年递增,处处见绿见树,城乡生态环境大为改观,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前不久,我市在西北地区首家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标志着绿色宝鸡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步入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绿色宝鸡建设,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要求,也是加快实现“三个率先”、建设和谐奋进新宝鸡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为目标,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支撑,广泛动员、全民参与、部门牵头、分类实施,开展植树造林,保护森林资源,努力构建完备的森林生态网络和繁荣的森林文化体系,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1、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兼顾的原则。要突出生态立市,兼顾社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努力满足人们对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环境的需求,实现人与自然相和谐,社会、经济、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
2、突出地域文化,体现区域特色的原则。要突出生态环保、人文特色两大优势,拓展和开发森林生态资源,不断挖掘周秦文化,汉、唐历史的文化积淀,使创建工作充分彰显地域特色,引领绿色文化,按标准积分,靠特色加分,提高创建工作整体水平。
3、城乡一体,统筹规划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做到创建规划与经济、社会总体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相衔接,城乡一体、协调发展,提高创建质量和效益,充分满足人们对森林的多元化需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4、政策扶持,利益驱动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政策扶持相结合,财政投资与社会融资相结合,充分调动各界力量,积极吸引各项生产要素向林业生态建设聚集,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
二、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要求,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城乡一体,大力度推进。到 年,市域范围新建绿色通道1万公里,营造以高大乔木为主体,乔、灌、藤、草合理配置的各类森林绿地52.5万亩,使全市森林覆盖率从48.6%提高到52%。全面提升沿主要交通道路两侧,沿主要水系旁,沿重点台塬坡面,沿城镇、村庄周围等“四沿”区域绿化美化水平。初步构建起道路、水系、农田林网化,城镇园林化,台塬坡面森林化,农村生态家园化的高品位、近自然的现代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形成沿路沿街林网林带、北坡南山绿色屏障,使森林走进城市,让市民享受自然。
(二)具体目标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共41项,核心指标29项,结合我市实际,实现国家森林城市的具体目标是:
1、全市森林覆盖率由48.6%提高到52%(其中,山区达到70%以上,丘陵区达到45%以上,平原区达到25%以上)。
2、城市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5%、绿地率达到3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3、九个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35%、绿地率达到3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