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营造干净、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要健全社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立传染病、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紧急事件反应机制,不断提高危机应对能力。要大力普及环保和应付突发事件知识,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环保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要广泛发动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环保、社区减灾活动,引导居民自觉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选择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改变生活陋习,推行绿色消费,选用清洁能源,配合做好垃圾无害化处理,共同建设绿色社区、绿色家园。
(十五)推进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服务。公安部门要加强社区警务室(站)建设,大力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范机制。构筑以社区民警为主导,社区治保会和物业保安为依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群防群治网络。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和禁止传销等工作,开展“平安社区”、“无毒社区”等创建活动,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建立和实施社区禁毒等管理服务体系。做好社区消防工作,提升社区消防安全水平。司法行政部门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积极为社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的帮教,建立和实施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十六)不断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方式。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市基层的办事机构,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提高为社区及其居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水平。政府有关部门不得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性工作摊派给社区组织。对有些社区组织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性工作,可依法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委托社区组织承担。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公共服务社会化。
四、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和个人开展社区服务
(十七)推进社区消费服务。支持引导购物、餐饮、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业,以连锁经营方式进入社区,建立较完备的生活保障型社区及商业服务体系,促进生活保障型服务的产业化、网络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力争实现居民购物、餐饮(兴建早餐点)、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基本生活需求,在社区内能得到满足。
(十八)鼓励驻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社区服务。按照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原则,采取单独经营或联营共建等方式,积极引导社区内或周边单位内部食堂、泳池、文体和科教设施等向社区居民开放。充分利用社区内学校、培训机构、幼儿园、文物古迹等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对于相关企业和个人开办的购物、餐饮、家政、洗衣、维修、再生资源回收、中介等便民利民的商业性社区服务项目,有关部门要依法简化审批程序,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下岗失业人员自办或合伙兴办的社区服务组织,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制定并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十九)积极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培育社区志愿服务意识,弘扬社区志愿服务精神,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指导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积极动员共产党员、共青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