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
为了保障中小学安全,减少因汛期灾害导致的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切实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要求,乡中心校与各学校签订《x乡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抓紧抓好汛期安全工作,坚决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与班主任、任课老师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实行包保。同时,学校视汛期形式发展,及时启动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二、立即开展校舍安全拉网式排查工作。汛期组织对校舍安全全面排查,校舍有安全隐患的,或可能有安全隐患的,无论是否属于危房,无论何种等级危房,一律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
三、切实做好学生上下学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每个老师每天每堂课课前用2-3分钟时间进行防溺水、交通安全等警示教育。同时对家长进行预防溺水教育宣传。根据汛期发展情况,及时按规定程序采取学校调课、提前放暑假等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四、认真做好小学毕业考试、期末检测的组织工作。组织学生集体乘车的,必须确认车辆和司乘人员的相关证照,不得超员乘坐。带队赴考的校长、教师和相关人员,必须高度负责,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预防溺水、交通、饮食等事故发生。
五、及时上报中小学安全信息。及时传达省教育厅《关于汛期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精神,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中小学安全度汛。对校舍排查的情况,以及汛期中小学安全情况及时、准确上报乡中心校。
xx乡中小学校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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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x年6月27日 200x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