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企业建立和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部署,现就在企业推行厂务公开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坚持有利于深化企业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维护企业稳定的原则,从有利于扩大企业基层民主,调动职工群众积极性,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
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推行。
二、工作步骤和目标
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国家和集体控股的企业中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行厂务公开制度。今年在全省三分之一左右的企业中进行试点,明年全面推开,到2001年底,在全省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及国家和集体控股的企业建立起比较规范的厂务公开制度。
三、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企业发展目标和长远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和盈亏情况,重大投资,大额度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业务招待费使用,职代会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的情况等。
(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包括职工工资、奖金分配,保险福利待遇,劳动保护措施,职称评定,奖惩晋级,劳动用工,下岗分流,集体合同签订等。
(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包括领导干部工资、奖励收入,年薪制实施及考核情况,交通和通讯工具配置和费用支出,住房情况,出国(境)情况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其他情况等。
公开的内容要突出重点,凡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等重大决策,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涉及职工群众反映强烈或普遍关注的问题,必须向职工群众或职代会公开;公开的内容所涉及的政策依据、标准条件、办事程序及结果等应一并公开,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在试点阶段,不同地区、不同企业在确定公开的具体项目、内容时,可以有所选择,有所侧重,先易后难,逐步扩大并规范。
四、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载体。厂务公开的形式要实用简便、灵活多样,以方便职工群众知情、进言和监督。企业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形式,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或应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
程序进行报告或提交审议;其他方面的内容可以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也可以通过公开栏、内部刊物、广播、会议、文件以及其他形式公开。要讲求实效,注重制度建设,促进厂务公开的规范化。做到常规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长期性的工作分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