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中医药业发展实施意见
设”有机结合。邀请国内卫生行业中医药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参加。提高“中国药都”影响力。
八、健全和完善发展中医药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中医药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当地中长期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办事机构。医改各环节中要始终贯彻中医药事业发展措施。
二十四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和政策扶持。每年20万元。主要用于专科专病建设、名中医奖励、科研立项、学科带头人培养等。各县区也要设立中医药专项补助经费,市级设立中医药专项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增长逐年增加。要提高公立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的补助标准,达到综合医院床位补助的1.5倍。利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之机,适时合理确定和提高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价格,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落实中医药在医疗保障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中的相关优惠政策。
二十五依法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依法严格对中医药机构、人员和技术的准入管理。提高执法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中医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打着中医药幌子,制售贩卖假劣药品、开展不法服务的行为,净化中医医疗市场,加大非法中医医疗广告监测和打击力度,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实施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