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商务、经委、中小企业、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行业优势和政策,制定促进旅游发展的具体措施。公安、城管、交通、工商、质监、环保、卫生、物价等部门要严格执法,不断改善旅游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外事、外宣、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在城市形象宣传、宣传品制作、重大对外宣传活动等方面与旅游部门紧密结合,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市编办、人事部门要适应旅游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研究本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配置,加强旅游队伍建设,推进旅游产业发展。
三)积极拓展投融资渠道,增加发展旅游投入。一是健全完善全市旅游项目库,加大旅游开发项目储备和论证、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为旅游产业开发寻找资本;二是积极争取省上、国家投资和国债项目资金支持,争取省上、国家对旅游灾后重建和拉动内需项目的支持;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证必要的旅游发展资金和宣传经费。市级财政力争年旅游发展资金达到500万元,宣传经费达到100万元,县(区)级财政力争年旅游发展资金达到200万元,宣传经费达到50万元。
四)创新发展机制,增强旅游市场运作能力。一是创新旅游管理体制,逐步实行旅游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分离,进一步加强旅游协会建设,充分发挥旅游协会在行业管理方面的职能,搞好旅游管理服务工作;二是积极创新旅游经营机制。积极推进旅游企业改革和体制创新,积极探索实行旅游景区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三权分离”推进景区经营企业化、运作市场化、管理属地化,促进旅游企业向市场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三是创新旅游业投融资机制。采取出让开发权、经营权、使用权等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市内外大企业、大财团和国内民营企业投资开发旅游业,推进旅游业投资主体多元化,逐步形成市场配置旅游资源的新机制。
五)全面落实区域协作章程,努力构建陕甘川三省十二方旅游经济圈。由市旅游局负责,进一步加强陕甘川三省十二方旅游经济协作,认真落实好区域协作章程提出的各项承诺,积极主动地办好《陕甘川三省十二方旅游经济协作信息》和“陕甘川三省十二方旅游经济协作使协作网”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使协作真正进入实质性阶段。通过加强区域合作,密切协作关系,扩大交流范围,共同实现区域旅游一体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