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区文化旅游特色区和靓丽新城区的建设,推动全区经济的绿色转型,实现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晋政发38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政发5号)文件精神和《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8号),落实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十一五”期间我省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下降25%的约束性目标,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五”期间,我区社会与经济快速发展,年均gdp增长15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20 %,主要耗能产品单位能耗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但我区能源秉负性的产业结构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并没有根本转变,随着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而造成资源供给的严重短缺和环境状况的不断恶化,已成为制约我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问题,也与我区旅游特色区的定位和建设靓丽新城区的要求相差甚远。随着我区经济进一步发展,工业发展和人民生活以及公益性用能不断上升,能源需求形势将更加严峻,而单一化、初级化、重型化的产业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完成太原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十一五”期末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0%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因此,大力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全区上下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能源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下最大决心,花最大力气抓好节能工作。
二、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约优先的方针,以产业节能为重点,以企业节能为主体,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调整经济结构为根本,以加快技术进步为关键,以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清洁生产为主线,努力形成市场导向、政府推动,企业和公众主动参与的格局,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总体目标:到年,全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由2006年的14.36吨标煤下降到7.89吨标煤,下降45%,年均下降9%左右。万元产值取水量下降10%,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10%,工业废水处理达标率提高10%。全区的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达到万吨,焦炉煤气实现全部利用,尾气利用率达到50%,煤焦油回收率达到100%,焦油就地深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
三、突出抓好节能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工程
(一)改革采煤方法,提高煤炭生产资源回收率。按照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合理整合现有资源,坚持开办煤矿标准,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加快采煤改革的步伐,推动全区煤矿由炮采向机采、综采转变,使全市煤炭回采率达到60%以上。其中:厚煤层采区回采率不低于75%,中厚煤层不低于80%,薄煤层不低于85%。煤炭的洗选率达到70%以上,从能源生产源头减少能源浪费和损耗。
(二)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针对在用锅炉单台容量小,设备陈旧老化,运行效率低的问题,采用高效、低污染工业锅炉替代低效落后锅炉,推广采用粉煤和水煤浆燃烧、辅机系统等节能先进技术,扩大集中配煤、筛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