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公开内容:项目立项批复、资金筹措、工程概况、标段划分情况、工程量简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开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在《四川建设网》、《四川日报网》、《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等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比选)标公告。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招标公告备案审批后。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发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
2、招标(比选)文件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或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公开内容:招标文件。
公开方式: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
公开范围:在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进行了注册的投标人。
公开时间:招标文件备案审批后。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发改局和行业主管部门。
3、开标过程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公开内容:开标全过程、评标办法。
公开方式:现场公开开标。
公开范围:行政监督部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的纪检监察部门,投标企业。
公开时间:按招标文件约定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发改局、区规划建设局、区交通局、广电局、区水务农机局。
4、评标(比选)过程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公开内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
公开方式:视频监控。
公开范围:评标专家、行政监督部门人员、项目业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人员。
公开时间:评标的全过程。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广电局、区水务局等。
5、评标结果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
公开内容:各标段中标候选人。
公开方式:《四川建设网》或行业主管部门网站。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评标结束备案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发改局、区规划建设局、区交通局、广电局、区水务农机局等。
(五)施工管理公开。
项目业主单位、现场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要加强管理,科学组织,规范施工,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1、项目业主单位的施工管理公开。
公开主体:项目业主单位。
公开内容:项目工程概况、施工许可、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投诉方式、廉政制度、安全生产、质量控制、资金筹措、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等内容。
公开方式:项目建设的现场公示。
公开范围:全社会。
公开时间:规定的施工期内。
公开监督检查部门:区规划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广()电局、区水务农机局。
2、监理单位施工管理公开。
公开主体:监理单位。
公开内容:负责合同段工程概况、履约情况、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投诉方式、廉政制度、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制度、资金支付、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等内容。
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