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万评办”《关于落实“万众评公务”活动群众意见整改意见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按照“万评办”反馈给的意见和建议有4条,其中2条群众建议意见需整改的,2条是表扬意见。针对以上两个群众提出的意见,县工商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但一些客观的因素往往制约着工商部门履行行政职责,但县工商局决心在规定的范围内,加大监管力度,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此,对以上两个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关解决措施,主要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针对群众意见“市场牛肉注水多,称头不足望你管”的建议意见
关于注水牛肉问题。主要是证实牛肉是否注水的法律依据问题,但工商部门没有鉴定验证牛肉注水的技术,而且手续程序比较复杂和困难,不是工商部门单方面能够处理的;生牛的屠宰也没有统一设置规划屠宰场。为此,我局建议工商部门应协同经贸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加强巡查监管,从屠宰现场的源头上抓起,真正遏制注水牛肉在市场的流通。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关于相关建议后,从根源、机制方面解决肉食市场的问题。。近期组织了整治肉食市场专项行动次,没收注水牛肉公斤。现时,市场注水牛肉已基本销迹,群众给予高度评价。
二、针对“无牌无证经营生猪的及谷行猪肉市场的整治力度、打击私案”群众意见
1、对无牌无证经营生猪的问题。我们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生猪肉品市场的整治:一是落实猪肉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制度。所有经营猪肉的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及从事猪肉批发和零售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取得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后,方可经营。二是落实猪肉经营“协议准入”制度。凡从事猪肉销售的市场、超市等经营场所,要与生猪定点屠宰加工企业签订协议,落实“场厂挂钩”和“场地挂钩”制度,保证从合法规范的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进货,严禁经营其他渠道的猪肉。三是落实对猪肉经营的“强制退出”制度。凡市场上发现销售其他渠道的猪肉、注水肉、有病有害猪肉、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以及其它不合格猪肉的,要立即退市或强制退出,并责令经营者进行整改。四是落实市场内猪肉经营户亮证亮照经营制度。同时,加大整治力度,主要采取两项措施:一方面,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以工商所、工商所为主力,并抽调县局部分执法人员,共同对县城地区肉食市场存在的违法经营行动进行严厉打击。近期共组织整治肉食市场专项行动次,没收不合格猪肉公斤。另一方面,大力规范经营秩序。县工商局指定一位副局长督办,抓肉食市场监管周报制度和市场巡查执法制度的落实。由县城地区工商所、工商所坚持每天次逐户逐摊对肉食市场进行巡查执法,检查经营者是否填写进货台账,上市肉食进货渠道和检疫证明是否具备。经过严肃执法,耐心指导,现在各肉食品经营者都已经建立起较完善的经济户口,详实记载了包括经营者登记注册资料、肉食购销台账等基本情况,做到了上市猪肉数量清、货源明、来源正。近一个月来,我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县城农贸市场余次,检查经济户户次。
2、对于谷行猪肉市场的整治问题。我局加强执法力度,开展县城流通环节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利用1个月的时间,重点整治县城谷行街私宰肉销售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县城猪肉市场经营行为和秩序,确保查处私宰猪工作落到实处。前期,谷行街私宰生猪肉乱摆乱卖,处于一种“一抓就好,一放又乱,一乱又抓,一放再乱”的状态,是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给消费者肉食安全带来较大隐患。但是,目前猪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