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综合整治意见
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相关职能部门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事时限,简化办事手续,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继续完善“联合办理”的基本要求和程序,即“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查、限时完成”;对只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权推广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内部责任部门分类分阶段办理的工作模式,限时办结审批手续。
(二)降低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购买第一套商品房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房款比例由*%调整为20%,贷款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三)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诚信的评定标准,严格评定程序,真正评选出有实力、讲诚信的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切实落实奖励施,树立诚信体系的权威性,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一)加强房地产市场信息引导。加强对房地产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和市场趋势分析,健全房地产市场的预警预报机制,支持建设、房产部门建立房地产专业化研究机构,适当安排经费,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增强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信息。
(二)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不动摇,宣传我市房地产发展的优越条件和美好前景,鼓舞投资和消费信心。
工作安排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