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实施意见
各有关乡镇(街道):
建设农村联网公路是实施交通“六大工程”建设的其中之一,是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确定的政府十件实事之一,这项工程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沟通相邻地区,方便百姓出行,对完善农村公路网、实施农村交通加密贯通成网具有重要作用。为认真完成二零零八年度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农村联网公路的定义。
农村联网公路是指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的道路。
二、农村联网公路建设的基本原则、条件
1、基本原则:符合一个区域新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和便捷安全畅通的原则;同一方向以打通断头路和跨区域就近联网的原则;科学、经济、路网合理的原则,以能联片成网且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的重要集镇与中心村通村公路为主的原则。
2、基本建设条件:符合农村通村客运规划要求和已开通或计划开通班车的行政村;行政村规模较大,人口较集中。在新农村建设规划中,服务于农业、旅游业、工业市场和山区地质灾害处治等基地中有通行服务意义的道路,对具备上述建设立项原则和条件,地方有要求、建设积极性高、建设资金落实、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可一步(当年计划立项,计划完成或一个项目分年度立项,完成年度计划的)建成完工的项目,由各乡(镇、街道)按照上报年度建设计划,市交通、财政部门核实汇总后上报,经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交通、财政部门联合下达具体实施项目。
三、新增农村联网公路的技术标准
根据本市的道路建设实际,新增农村联网公路的技术标准为:①全线应符合公路等级四级及以上的技术标准,原则上路基宽度≥7米,路面宽度≥6米,山岭重丘路段标准要求可适度放宽,但必须增加车辆交会的错车道,必须满足可通行农村客运班线的基本要求;②路面面层为沥青或水泥路面,不含砂石路面,不含无路肩路面;③里程长度原则上一般不低于1公里,对路基工程技术标准符合①-②点要求,可酌情根据实际而确定;④公路建筑限界内一般不应有房屋、杆线等任何建筑物侵入,必须尽最大的可能保持沿途生态环境。
四、加强对农村联网公路建设的规划、资金保障及管理
农村联网公路建设由当地乡(镇、街道)负责。在当地政府的帮助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意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建设。在建设中应当保证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节约降耗,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并鼓励应用新技术、新工艺。
农村联网公路建设要节约土地资源,应当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进行改扩建。建设时应当重视排水和防护工程的设置,提高公路的抗灾能力;项目工程的设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市交通等部门审批。
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应坚持以地方投资为主、其他投入为辅的原则,路基工程资金由当地乡(镇、街道)和村自筹解决,路面工程资金由政府给予配套解决(资金按路面宽度6米补助)。项目业主由乡(镇、街道)承担,为保证路面质量,路面工程原则上由市农村公路办公室按规范程序监督组织实施。对于列入计划,年内批准实施的项目,当地乡(镇、街道)应首先按设计标准完成路基工程,经交通、财政和其他有关部门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