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互动协作机制。共同开展好打击传销工作。形成打击传销的执法合力。
四)建立日常监管执法协同配合机制。各级公安、税务、质监、卫生、农牧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同工商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建立日常监管执法协同配合机制。提高执法水平。
五)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机制。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掌握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的优势。建立健全以工商为主导,加强同质监、税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质监、税务、金融等部门共同参与配合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通机制,做到互通有无、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四、加大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支持力度
一)切实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各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的规定。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切实保障工商部门开展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工商部门的财力支持。应对重大疫情、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社会事件以及各类突发事件中。提供必要的应急经费保障。各县区政府要对工商部门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
三)切实加强对“一会两站”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消费者协会基层分会和红盾护农服务站及12315维权联络站建设的意见〉通知》甘政办发〔〕147号)精神要求。努力形成“政府主导支持、工商消协牵头、多方联动配合、群众监督参与”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要将“一会两站”建设纳入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作用。定期检查考核。采取“工商部门自筹一点、各级政府补助一点、社会各界支持一点”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落实“一会两站”经费问题,保证“一会两站”作用的正常发挥。
四)切实解决好工商部门基层基础建设中的问题。各县区政府要把工商部门基层基础建设与政府其他部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土地征用、城建规划、权证办理等方面要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帮助改善基层工商所的办公、生活条件。对工商部门获准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能减免的费用要减免,能降低的费用要降低。同时还要积极协调解决好房屋拆迁、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支持工商部门不断改善基层基础建设条件。生产要素集中、生产力聚集的各级工业园区内申请设立工商分局的要在项目立项、土地划拨等各项政策上给予倾斜和照顾。
五)切实解决好工商部门国有资产无有效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市工商部门国有资产规模大、分布广。部分国有资产无有效权属证明。各县区政府要综合历史和现实情况,因办管脱钩、体制上划等各种历史原因。灵活掌握政策,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和办法,切实解决好工商部门国有资产无有效权证等历史遗留问题。
六)关心爱护工商部门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各县区政府对工商部门职工住房、子女就业、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等要与当地政府其他部门一视同仁。确保各项待遇落实到位。统筹解决。
七)重视工商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将工商部门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确保工商部门信息化建设与各级政府信息化建设同步发展、同步推进,加大政策、资金、设备等扶持力度。促进政府部门信息化水平的整体提高。
五、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各县区政府要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工作重